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规〔2019〕4号)文件,经企业申报、初审、第三方审核、公示等程序,我办拟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明细见附件),现将拨付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收据
各拨付对象将“财务收据”提交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同时请登陆光谷企业协作平台http://www.ovcc.org.cn对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修改。财务收据填写要求如下:
1、收据正面填写方式
付款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支付方式:转账
内 容: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名称)
(例如: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国内专利授权资助))
金 额:请按照公示金额(见附件)进行填写
请将对应的项目序号(见附件)写到收据正面左上角,同时务必加盖财务章和公章。
2、收据背面填写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名称和文件不一致的请补充提交工商变更证明)、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行号(6位数)、联系人、手机号。
二、提交时间
请按照附件中的序号,在指定的提交时间将财务收据送达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管委会2号楼4018室。(注:一个企业涉及多个项目的,请在首个提交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多个项目的财务收据。)
序号 | 提交时间 |
1-100 | 6月19日 |
101-200 | 6月22日 |
201-300 | 6月23日 |
301-400 | 6月24日 |
401-500 | 6月28日 |
501-600 | 6月29日 |
601-700 | 6月30日 |
701-800 | 7月1日 |
801-900 | 7月2日 |
901-1000 | 7月3日 |
1001-1100 | 7月6日 |
1101-1200 | 7月7日 |
1201-1232 | 7月8日 |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563215、67880104
联 系 人:喻宏信、郭珍珍
平台咨询电话:17354307139
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