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鄂经信产业〔2017103号)要求,省经信厅将组织开展第四批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并对首批全省隐形冠军企业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四批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第四批隐形冠军企业,应围绕《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细分产品界定标准和重点领域,按照企业属地和自愿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企业申请书》和《巩固(培育)提升计划书》(附件1、附件2)》,同时在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申报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yxgj.hbeitc.gov.cn/)。申请企业应按照申报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中,产品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证明需由省级或以上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如属于新产品等确实无法提供三方排名认证的,请尽量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供专家参考)。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材料完整性匹配性审查,确保推荐质量,对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逻辑性和完备性审核把关,视情况现场复核或委托第三方论证,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出具审核通过意见。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1. 首批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对首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评估复核。各地需组织首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3)并进行初审。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三、工作要求

各地经信部门请于2020930日前,将第四批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和首批复核企业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一份及电子光盘)加盖公章,统一报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王琼 电话:027-8723687218907161511

材料寄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7号,湖北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邮编:430071

关于做好全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第四批申报和首批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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