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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 浏览量:0 来源:本站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实验动物科技生物安全和实验动物产业新质生产力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省的具有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面向一线的实验动物科技工作从业人员。

(三)所申报的项目仅针对以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的科技项目,实验动物相关的医药、生物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支持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五)本计划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30万元项目实施期原则上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6月。填报单位要严格遵循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据实填报。

(六)本次申报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填报申报书申报指南见附件1项目名称不要求与指南名称完全一致。申报项目牵头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不得填报涉密项目。

(七)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鄂科技发监〔2026〕3号)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二、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同时在不同省级科技计划和其他科研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奖补性定向委托项目)。

3.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或3年内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实行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进行填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申报材料。

(二)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三)组织项目推荐。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科经)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登录)进行网上推荐,并下载推荐函汇总表盖章后于7月1日17:00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项目管理-推荐函”栏。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基础研究处027-87135319

(二)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附件:1.2026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26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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