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武新管市监〔2026〕1号),现拟开展政策第十一条湖北精品资助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主体
预申报单位为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的第二届“湖北精品”获评单位。预申报单位需为首次获评“湖北精品”。
二、预申报时间
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预申报信息表(盖章PDF版及WORD版);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PDF版);
3. 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盖章PDF版);
4. 获评第二届“湖北精品”的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盖章PDF版)。
本次政策兑现实行免申即享。请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gzlfzk@163.com。
四、支持条款
《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武新管市监〔2026〕1号)(十一) 对首次获得“中国精品”“湖北精品”“武汉精品”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政策答疑咨询电话:027-67880234(李)
附件:预申报信息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