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965”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强化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启动2026年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前沿新材料、合成生物等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二、支持重点
支持围绕武汉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技术前沿性、颠覆性、未来性和关键性,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带动,原则上预期能形成产品化、场景化的标志性成果,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一)技术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50万元-8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二)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80万元-10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配套经费。
四、支持对象和申报要求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企业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是我市研发型企业信息库在库企业或上年度相关经营与科创活动指标符合下表中的任一种情况。
营业收入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研发投入 | |
情况1 | 营业收入≦5000万元 | ≧5% | ≧100万元 |
情况2 | 5000万元<营业收入≦2亿元 | ≧4% | |
情况3 | 2亿元<营业收入 | ≧3% | |
情况4 | - | - | ≧2000万元 |
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企业需主要从事未来产业领域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对上年度以来新成立的企业,由高校院所团队创办的,其在高校院所上一年度在该领域所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由企业母公司将相关业务剥离新成立的,其母公司上一年度在该领域发生的研发投入可并入新成立的企业计算。
2.项目合作单位(如有,含牵头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武汉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市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三)考核指标要求
考核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原则上应包括拟攻克技术、拟解决问题、拟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新品种等)及其应用场景,并结合实际提出知识产权指标、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15日9:00至7月6日17:00。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方式一:市科创局官网(kjj.wuhan.gov.cn)
1. 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若无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请提前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2. 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选择“2026年度项目—产业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 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 单位审核:单位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推荐”,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高校院所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其他单位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区科技管理部门)。
方式二: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www.whwct.com)
1. 登录系统: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模块。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若无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请提前通过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注册。
2. 在线填写:通过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后,选择“产业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 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 单位审核:单位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在项目待办页面查看、提交具体项目,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高校院所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其他单位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推荐要求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推荐,并上传单位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导出,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7:00。
六、项目材料
(一)《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附件2、3)
(二)附件清单
1.除高校院所、医疗事业单位外的创新主体还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纸质材料。如审计报告中不含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报表可从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平台导出,加盖单位公章。
2.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3.合作协议(如有其他合作单位,须提供。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4.按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3.以PDF格式上传的《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内容一致。
4.项目立项后,需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4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5.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低于申请经费时,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七、申报限制
(一)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财政资金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制至二级学院,由高校负责审查)不得申报。
(五)同一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已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限申报7项,其他高校限申报6项,医疗机构限申报5项,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其他单位限申报3项。
八、申报咨询
(一)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027-85870766 17740523546(网上办事大厅)
027-82852280 027-82852282(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
(二)项目指南咨询:
指南1-9、18-20咨询电话:65692204 15927594719
指南10-17咨询电话:65692162 13006142241
指南21-30咨询电话:65692150 15807169880
指南31-52咨询电话:65692219 15927446848
指南53-56咨询电话:65692245 18672999268
指南57-58咨询电话:65692220 18162694454
指南59-63咨询电话:65692215 18971373538
附件:1.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2.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技术创新项目)
3.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5日
2026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前沿新材料、合成生物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