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领取2025年度高企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领取地点: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66号武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光谷科创路演中心)一楼大厅(车辆可停在一心街与光谷五路交叉口正西方向90米处地下停车场)
二、领取方式
企业可自行领取或者委托服务机构集中代领证书(领取方式二选一),领取方式及要求如下:
1.企业自行领取。领取人需出具单位介绍信(附件1),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
2.服务机构集中代领。被委托服务机构需提供机构代领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机构领取人介绍信(附件3),并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服务机构需至少提前一天将代领证书企业汇总表(excel文件,含企业名、证书编号等信息,邮件标题为“服务机构名称+集中领取时间”)发送至邮箱hbkct@whggjk.com 。
本次高企证书领取对象见附件4。为高效有序开展高企证书领取工作,证书领取人需提前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领取时间,并在预约时间段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1、高企纸质申报材料留存
企业完成证书领取后需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的高企认定申报系统,打印一份带有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企业自行保存。纸质材料必须自行保存5年,以备相关部门抽查调取。
2、火炬统计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
企业获得高企资格后,需每年3月底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报送火炬统计年报、于5月20日前报送高企发展情况报表。
提示: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高企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时,需于3个月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填报变更信息,并向区科创局提交相应纸质材料。2026年分三批次受理变更材料,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5563216(区科创局)
027-65279216(企服中心)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