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东湖风景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市科创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我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条件
支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注册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二)非上市公司;
(三)主营业务聚焦于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含氢能)、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北斗、量子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生物制造、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和未来制造、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空间等未来产业;
(四)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到2亿元之间,其中,未来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到2亿元之间;
(五)满足以下成长性条件之一:
1.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30%,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6%;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25%,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
3.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2亿元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20%,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
近三年指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三个年度内均持续增长,且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正。复合增长率=(2025年数值/2023年数值)½-1,若2023年为0或者负值的,计算2024-2025年增长率,2024年为0的,增长率取值100%。
4.2023年以来累计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投资额不含原始股东发起出资,投资时间以股权工商变更时间为准)。
三、支持方式
授予“2026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称号,推荐至武汉基金和江城基金,按程序予以股权投资支持。
已获得“2024、2025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称号的企业应当在申报系统中更新上传企业发展数据,按要求报备项目进展(指申报时填写的自主研发项目)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对接,为企业提供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空间资源等各类创新服务,促进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主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
1.登录系统。申报单位以申报人(自然人)账户登录市科创局官网(https://kjj.wuhan.gov.cn/),在页面左侧“服务事项”模块,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或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https://www.whwct.com/home),进入“项目申报”模块。若无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请提前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2.在线填写。选择“2026年度项目——产业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计划——骨干高企瞪羚计划项目申报/骨干高企瞪羚计划数据更新”(2024、2025年度瞪羚企业选择骨干高企瞪羚计划数据更新;2026年度新申报企业选择骨干高企瞪羚计划项目申报)”,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附件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请注意:此时并未完成项目申报)。
4.单位确认。以申报单位账号登录,进入项目管理页面,找到申报记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创局,完成项目申报(项目已办页面显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科创局)。
(二)形式审查。市科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需完善申报材料的企业一次性告知,企业需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一次性修改补正并再次提交。
(三)综合遴选。市科创局按照支持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瞪羚企业初步名单。
(四)实地核查。市科创局根据综合遴选结果,会同区科技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实地核查。
(五)提交审议。综合实地核查意见,提出拟支持瞪羚企业名单,提交会议审议。
(六)公示。审议通过后,在市科创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2026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称号。
五、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度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有效期高企证书;
4.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和附表(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无一般收入明细表,需企业单独提供能证明主营业务收入的材料);
5.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之间的,需提供围绕未来产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包括合同、发票、到款凭证、明细账)、成果和产品等佐证材料;
6.成长性条件满足股权投资要求的,需提供股权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凭证、股权变更工商证明等。
(二)2024、2025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数据更新表》(附件3);
2.项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决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成果、结题报告等)及其它附件(有新增股权投资的);
3.《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六、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3日8:30——2026年5月7日17:00
七、有关事项
(一)市科创局是瞪羚计划主管部门,统筹负责计划实施。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实地核查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申报单位是诚实守信责任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按要求配合市科创局开展相关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市科创局将追回全部资金,并纳入科研失信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65692185 18064068472
(二)网络申报咨询: 85870766 17740523546
附件:1.2026年度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申报表
2.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3.2024、2025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数据更新表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10日